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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印发,与往年相比,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较大调整。
具体方案如下:
参保对象
参保方式
4.持有本县居住证参保的人员在居住地所在乡镇、社区(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筹资标准
(四)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和县财政各承担50%(苍政办〔2013〕190号)。
缴费期限
(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予以补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具体参照苍委办〔2015〕30号文件执行)。
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在完成参保登记后直接到苍南县税务局窗口或苍南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温州银行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缴费要求
(三)批量扣款。已签约扣款的参保人员应在签约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供银行扣款。如因参保人签约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未能成功扣款的,经催缴后至缴费截止日期仍未缴纳的,视为参保未生效,按符合参保条件逾期未缴费处理。
医保待遇
注意事项
来源/苍南发布 资料/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