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152家印刷企业 因未启动环保设施安装被停产整改

根据《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苍政办〔2018〕75号)规定,要求被列为过渡生产和原地整治提升的印刷包装企业(个体)“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启动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即签订废气处理设施工程合同,完成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并实施安装行为)”。

目前,龙港镇已组织两支由环保、安监、供电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每日对园区内未安装环保设施的印刷包装企业和园区外新增的企业实施核查、关停行动,一旦发现企业未实现“三到位”(合同签订、方案设计、主要设备)的均进行断电、查封处理。经过排查、登记、执法,已有152家印刷企业因未启动环保设施安装被停产整改。

龙港镇将继续对列入整治的799家印刷企业进行整改跟进,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要求的企业,给予严厉打击,倒逼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推进印刷包装行业的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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