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2号)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2号

 

  根据浙江省、温州市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实现疫情防控的精密智控,网格化“守好小门”,现就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通告如下:


  1.细化网格管控。以居民小区、自然村、厂区、建筑工地、超市、农贸市场等为网格单元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守好小门”。所有人员进入村社(小区),凭本人身份证和绿色健康码在测温正常后通行。


  2.落实管控措施。新进入网格单元的返龙港人员,须一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企业)报告并登记;对近期已返龙港的疫情高风险地区或红、黄码人员应及时由相关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对隐瞒不报或不服从管控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惩戒弄虚作假。对通过谎报瞒报、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获取健康码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压实主体责任。所有企业、建筑工地、出租房房东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拟返龙港的疫情高风险地区和红码人员,做好远端劝返工作。对近期已到龙港的上述人员和黄码人员,企业、建筑工地、出租房房东要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5.鼓励群众监督。广大居民群众如发现近期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红、黄码人员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有义务及时向110举报。


  6.严禁人员集聚。各网格单元继续实行严管严控,不得组织参与打牌、打麻将等集聚性娱乐活动,不得聚餐、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


  特此通告。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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