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温州全市公安、交管服务窗口有序恢复服务!

公安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两确保、三争取”的部署要求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十二项措施》措施,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全力保障群众企业的办事需求,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窗口环境,市公安局制定实施八项窗口服务举措。

一、恢复窗口服务

措施内容:2月24日起,市县两级出入境、车辆管理(含驻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户籍登记(含流动人口服务)、公安行政许可审批(含综合服务)等窗口单位恢复正常服务。其中,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于2月24日起恢复办理,2020年2月24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可在辖区车管窗口办理登记;2020年2月24日(含)后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自发票开具日期起,顺延15日后在辖区车管窗口办理登记。

措施解读:(1)节后一段时间历来是群众办事出行、企业复工复产的高峰期,特别是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行驶证等证照需求量巨大。为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全市16个出入境窗口、13个车辆管理窗口和驻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3个公安行政许可审批窗口、150个公安户籍窗口有序恢复线下服务。(2)2020年2月24日(含)后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顺延15日后办理,主要是为了集中办理前期受疫情影响的办事量,提高工作效率,以便后期工作正常运转。

二、调整期限政策

措施内容:机动车或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未换证、未审验的,2020年4月30日前在温州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不予处罚(已被交警部门查扣的除外)。对因疫情造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视为连续居住;《浙江省居住证》签注期限到期的,在温州市域范围内视为有效,待疫情结束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延长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跨省迁移人员户口迁移证件过期,证件为我市签发的,延后可予换领,证件为省外签发的,延后可予办理。

措施解读:公安窗口办事量大、人流量较大,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部位。为了全力预防和减少群众争相前往窗口办事、大量涌入聚集,故推出机动车或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未换证、未审验的,在4月30日前不予处罚,居住证到期统一延长有效期,迁移证过期允许换领或办理业务等措施,呼吁广大市民和“新温州人”,如非紧急必要,可以延后办理。

三、错峰和分流办理

措施内容:3月底前集中办理、集中检测2月底前到期换证的驾驶证、检验到期的机动车,3月份到期换领驾驶证、到期检验机动车统一安排在4月份集中办理,4月至6月到期的不予提前办理。人口集中、业务量较大的中心城区、集镇地区的窗口,要按照“流量把控、安全可控”原则,及时引导群众分流至周边窗口,避免窗口人员长时间排队等候。

措施解读: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60万辆,驾驶员达285万人,2月到期未办理的驾驶证超过3万人,2月到期未检测的机动车超过10万辆。短期内消化这么大体量的业务,窗口压力巨大。决定3月底前集中办理2月到期的驾驶证、机动车业务,3月份到期的统一安排在4月进行,4-6月到期的暂时不予办理。建议广大市民提前拨打窗口预约咨询电话,了解窗口流量,以便错开办事高峰,如遇窗口人员较多,请咨询工作人员,服从现场安排,分流到周边其他人员相对较少的窗口办理。

四、推行线上办理

措施内容:全面推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瓯e办”“温警在线”“交管12123”“警医邮”等网上、掌上、自助机、代办网点方式线上提交申请,快递收取凭证。全流程网上可办结事项,各窗口原则上不予受理、办理。

措施解读:目前,温州公安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PC端、“浙里办”手机APP、“温警在线”微信小程序、“瓯e办”便民自助终端、“交管12123”手机APP、“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温州新居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以及“警医邮”服务网点开通出入境管理、户籍登记、车辆管理、证明查询、行政许可等事项,网上受理,其中100个高频事项均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结,快递送达或到窗口领取。与传统窗口办事相比,“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具有随时随地在线申请、材料电子核验无需提交、办事凭证快递送达等便捷特点,免去请假出行、现场排队、带齐材料等诸多不便。(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全流程网上可办事项(2020版))

五、实行预约办理

措施内容:各窗口公布预约咨询电话,接受办事群众的来电预约,群众也可通过“温警在线”进行网上预约,经预约的群众在约定时段内到现场的,可免排队叫号、优先办理。未预约群众需排队等候办理。

措施解读:全市公安窗口开设咨询及预约电话,及时接听群众咨询,登记群众预约。建议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平安温州”微信公众号以及本地县(市、区)平安宣传媒体,及时掌握公安政务服务信息、便利化办事政策及流程、各窗口地址及预约咨询电话等内容,方便办事。(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各窗口地址及预约咨询电话)

六、简化形式办理

措施内容:审验教育中涉及现场集中学习暂时调整为网上学习,手机登录“浙江交通365”APP办理。本市户籍人员需要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领的,自相片和指纹信息采集之日起2年内,可通过“温警在线”手机申请或“瓯e办”自助申办,无需到现场办理。流动人口来温办理居住登记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或由用工企业通过系统申报,申领居住登记信息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可通过网上申领电子居住凭证、电子居住证,无需到派出所办理。

措施解读:为避免现场办理可能存在的交叉感染风险,大力推广“不见面式”办理,2年内采集过相片和指纹信息的群众,如需补领身份证的,可通过“温警在线”手机申请或“瓯e办”自助申办,流动人口来温办理居住登记的、申领居住登记信息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的,均实行线上办理。

七、停办部分事项

措施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暂停办理香港团队旅游签注、澳门团队旅游签注、香港商务签注、赴台团队旅游签注、赴台个人旅游签注、驾驶员考试服务6类事项。

措施解读: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国家移民局暂停办理香港团队旅游签注、澳门团队旅游签注、香港商务签注、赴台团队旅游签注、赴台个人旅游签注5类事项。按上级通知,暂停办理驾驶员考试,社会化的驾驶员培训及考试服务等事项相应停办。办理开放时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强化现场管理

措施内容:各窗口单位应当在窗口大厅入口处或大门门卫处建立健康检查制度,进入人员量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建立“扫码”查验制度,通过“温警在线”扫描群众的“健康码”进行核验。大厅内部划定等候区,原则上人员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人,防止局部区域人员过于密集。

措施解读:窗口服务事关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窗口单位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部位,在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和社会正常秩序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温州健康码”作为当前全市疫情防控的通行凭证,为确保当事人如实申报,温州公安利用“温警在线”平台推出“扫码核验”功能,对群众的“健康码”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实时核验。到现场办理的群众,要提前在支付宝申请“温州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核验、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好口罩进入服务大厅,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尽量减少在服务大厅内的滞留时间。

交管

为全力保障群众企业的办事需求,自2月24日起,全市车辆管理(含驻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恢复正常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于2月24日起恢复办理,2020年2月24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可在辖区车管窗口办理登记;2020年2月24日(含)后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自发票开具日期起,顺延15日后在辖区车管窗口办理登记。

2.机动车或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未换证、未审验的,2020年4月30日前在温州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不予处罚(已被交警部门查扣的除外)。期满换证、车辆年检等车驾管业务实行错峰办理制度,3月底前集中办理、集中检测2月底前到期换证的驾驶证、检验到期的机动车,3月份到期换领驾驶证、到期检验机动车统一安排在4月份集中办理,4月至6月到期的不予提前办理。

3.全面推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瓯e办”、“温警在线”、“温州交警”微信、“交管12123”、“警医邮”等网上、掌上、自助机、代办网点方式线上提交申请,快递收取凭证,疫情期间全流程网上可办结事项(详见下图),各窗口原则上不予受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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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市车辆管理(含驻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详见下图)已公布预约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接受办事群众的来电预约,群众也可以通过“温警在线”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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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市交通违法处理提倡网上办理,可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交管12123”、“温州交警”支付宝生活号等线上渠道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个人或企业如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预约,再前往指定窗口办理(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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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避免群众聚集而导致交叉感染,浙江省全省范围内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事项。办理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温馨提示

前往窗口办理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证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个人“温州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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