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树葬、花葬、海葬......补贴政策

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大力倡导绿色生态节地葬式,自即日起,我县所有节地生态葬式公墓集中面向社会推出并长期接受群众报名,凡选择节地生态葬式的逝者家属均可通过申请得到政府相应补助。‍



一、实施对象

苍南县户籍和持有苍南县辖区有效居住证的亡故公民。‍


二、惠民政策

1.节地生态葬式采取可降解骨灰容器的,免去穴位费用,并予以相应补助;

2.节地生态葬式采取不可降解骨灰容器的,穴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成本价计划,并予以相应补助;

3.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世提出申请的,在签订节地生态葬式协议后,可生前享有补助资金;

4.选择参加政府统一举行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遗体火化后骨灰可免费暂存在县火化殡仪馆;

5.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实施生态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苍政办〔2011〕142号)文件规定,实施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室内葬的为每例补助800元,实施骨灰撒江、撒海的为每例5000元。‍


三、实施时间

自2019年4月18日开始实施,长期接受报名申请,每年清明节期间将统一举行集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选择骨灰撒江、撒海的参加温州市民政局统一活动。‍


四、实施主体

(一)殡仪馆负责的项目:骨灰存放保管。

(二)公墓负责的项目:提供节地生态葬式穴位和安葬服务。

(三)民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的项目:做好节地生态葬式的申请、汇总、组织、实施和补贴办理发放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安葬活动。‍


五、申请方式

(一)生前申请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并在直系亲属的陪同下进行申请。

(二)已故申请的,由逝者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苍南县辖区有效居住证,以及逝者死亡证明进行申请。

(三)申请人可到县民政局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申请,咨询电话:59861685,联系人:陈女士。‍



来源:苍南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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