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港全市范围内暂停举办集体聚餐的紧急通知

各片区、各餐饮经营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止疫情蔓延传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片区和社区(村居)要积极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到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宣传工作,劝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和集体聚餐,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场所的巡查。
     二、 疫情期间暂停在一个相对封闭场所内(如宴席大厅、包厢)举办2桌以上的宴席(含在农村家宴中心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
     三、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同时告知疫情期间禁止接受集体聚餐订餐服务。
     四、相关单位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食材的供应和安全,食品经营单位禁止釆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活禽和不明来源的其他食品。
     五、 餐饮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经营环境的消毒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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