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一企业涉嫌使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查处

日前,龙港市监局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学校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机构等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近日,执法人员来到一处位于龙港新城的工地食堂。当看到这处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执法人员惊呆了。

执法人员发现,该食堂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仅材质粗劣,而且公章颜色浅淡。通过进一步查验,发现该许可证显示的发证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但其版式和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其中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应为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港分局,而非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应为12315而非12331。此外,其标注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及签发人名字均非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存在明显造假。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展开调查。

经查,2019年3月初当事人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为方便员工就餐,在建设工地生活区内设立职工食堂,并由卓某负责管理,但一直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4月18日,因公司工程验收需要,卓某便以200元的价格非法购买了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想到躲不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

目前,该公司因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被龙港市监局依法立案查处。此外,针对当事人涉嫌购买使用假冒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犯罪线索,该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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