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一小区未完工先验收 71名购房者状告当地住建局

一个房产项目要通过竣工验收,前提之一就是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核实确认书”,以确认项目的建造与规划一致,最后由住建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然而,温州平阳“万城御珑湾”的业主却发现,小区的验收备案,竟然比“规划核实确认书”早了两个月。

正是“先上车后买票”的这两个月,导致对小区建设质量不满的业主,无法实现退房的权利。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区的71名购房者将当地住建部门告上了法院。

业主经历

已经“竣工验收”的小区,许多地方还是工地

王先生是平阳“万城御珑湾”小区一期110多户业主之一。

他告诉钱江晚报记者,自己购房是在2013年7月,根据合同,这套房子应该在去年10月31日之前交付。但一直等到1月底,也就是延迟了近3个月后,开发商通知他:房子通过了竣工验收,可以交付了。

王先生到小区一看,发现小区并没有全部完工。

比如,部分房子里的地面保温层尚未完工;一些公用基础设施仍在建造;一期的主要景观“中央水池”直到今年3月底还是施工状态……

业主们还发现,小区存在不少质量问题。如楼书中承诺住宅楼的一楼入户大厅均为“精装”,但实际上只是墙壁刷了乳胶漆、镶嵌了瓷砖,水管都露在外面。

律师说法

竣工验收程序违法,且时间节点十分可疑

这样的小区,怎么能通过竣工验收呢?

今年3月,在多次和开发商交涉无果后,小区71名购房者联合起来,一纸诉状将平阳县住建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将“万城御珑湾”开发商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

购房者的代理律师在调查中发现:“万城御珑湾”项目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是今年3月28日才拿到的,迟于该小区“竣工验收备案”整整2个月。

而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更关键的,是“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节点。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如逾期交房超过90日,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而平阳县住建局的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恰好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的3天。

法庭交锋

平阳住建部门称,验收依据是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近日,该案在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焦点一:为什么“先上车后买票”?

对此,平阳县住建局方面辩称:竣工验收备案是根据今年1月27日,平阳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做出的。该“会议纪要”明确,万城公司凭规划核实初步意见、五方主体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县公安消防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等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意见,由县住建局给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称:在备案前,确实没有拿到“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但拿到了“初步核实情况说明”,确认“已竣工的工程位置、层次等基本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在规划方面没有原则问题,仅细节问题需要修改。

购房者代理律师反驳说: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并不能超越法律,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存在程序违法,竣工验收行为应该无效。

焦点二:“竣工备案”是否损害购房者利益?

平阳县住建局方面表示:他们所做的备案行政行为,只是针对开发商提交的文件进行登记、收讫,属于形式审查,没有对购房者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购房者代理律师反驳说: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平阳住建局的“违法备案”完全剥夺了购房者行使合同的权利,“怎么可以说,此备案行为没对购房者产生影响,没有利害关系呢?”

当天,平阳法院未就此案作当庭宣判。

记者调查

这起纠纷背后是当地房产市场的低迷

这起“民告官”的房屋纠纷案中,背后到底隐藏了怎样的故事?

对此,钱江晚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据知情人士介绍,小区的开发商——平阳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造房期间,曾出现资金不足等问题,因此,造成了房屋延迟交付的现象。

在庭审中,开发商也表示:企业本身资不抵债、已处在破产边缘,若撤销备案,购房者取消购房合同,对他们将是致命打击。

据记者了解,目前“万城御珑湾”在售的三期项目,销售状况并不好。

该小区一名住户表示,“现在这幢29层高的楼,最好的楼层,均价也只有8000多元。而3年前这样的楼层,价格是每平米1万元左右。”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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