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革命】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倡议 春节期间“不放烟花爆竹,助推垃圾革命”

倡议书
各位党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力助推我县“垃圾革命”行动的开展,现就做好带头执行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向各位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大力倡导在春节假期期间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模范行为促进禁放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且污染环境,产生大量垃圾,增加环卫工作及垃圾处置的压力。我们要向家人、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为减少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要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及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各位党员干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为全县“垃圾革命”行动献一份力。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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