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苍南、平阳搞传销!2年狂揽210万,被抓后代价很大

     本报讯(通讯员 吴萌萌)近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2年3月以来,被告人谢某伙同秦某、林某等10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苍南、平阳等地频繁组织会议向两地群众公开宣传,以购买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迪公司)产品5万元为名,引诱他人加入富迪公司“易富宝”C网网店,鼓吹“创业组”、“财富组”和“上七下八”等制度会让加入者迅速致富,鼓动加入者不断发展新的人员加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至2014年案发,已查明谢某下线层级在三级以上,发展的下线人数达42人以上,涉案金额2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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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谢某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次日谢某被取保候审,同年5月23日批捕在逃。4个月里,谢某坦言自己一直都在东躲西藏,过着担惊受怕、无家可归的日子,最终谢某下定决心再次到公安机关投案。

    苍南法院经法庭审理认为,谢某无视国法,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鼓动他人加入富迪公司“创业”,并按照固定规则组成顺序组和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全部违法所得,返还相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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