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公职人员“私车公养”招数大曝光!


“这是县国有企业专项巡察组移交过来的问题线索,疑点较多,我们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苍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接到巡察组移交的线索之后迅速行动,对县保安服务公司违规报销的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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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人员调取了县保安服务公司的财务账目、会计凭证等资料,逐笔核对,终于在一张发票上发现了问题,一只私车公养的“油耗子”被揪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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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是一家经营门卫、巡逻、守护、押运、安全技术防范业务的县属国有企业,2014年12月起,市保安协会在苍南县设点,对保安员上岗资格进行考试,由县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报名、收费、制证等工作。办公室人员经常要为此往返于苍南和温州两地。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办公室原主任赖士发便有了私车公养的机会。经查,2016年6月至12月期间,赖士发多次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前往温州办理保安制证等工作,回来后,便用加油的发票在报名费中进行报销,合计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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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自己的车去温州办公事,难道报销一点油费也问题吗?

赖士发对于自己违规报销的问题竟然毫无悔意。


你外出办公事,也要遵守单位有关公务出差的规定,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可以用公家的钱报销私家车的油费,规章制度岂不是形同虚设?

面对调查人员的质问赖士发终于承认了自己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




另外,调查人员还发现,2016年12月,赖士发竟然利用单位公车维修时需要更换轮胎的机会,“顺便”把自己的车子的轮胎也“置换”了一下,还按照了“1:1”的比例,公车换了2个轮胎,私车也换了2个轮胎。当然,这笔1450元应由个人开销的“轮胎费”也在考试报名费里进行了报销。

2018年4月,苍南县纪委、县监委责令有关单位给予赖士发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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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车私用现象大量减少,但一些公职人员开始在私车养护上动歪脑筋,打着公用之名,行私车公养之实,催生新形式的‘四风’问题。”苍南县纪委相关人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巡察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实,坚决杜绝“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警示,形成震慑,持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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