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首耀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苍南首耀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苍南首耀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龙港新城小微园XC-A14等七宗地块项目,土地座落在龙港新城世纪大道以西、环城河以东。现向我局申请办理XC-B14-a、XC-B15-a、XC-A14、XC-A15、XC-B18、XC-B16、XC-A13-b2地块总平面图核准和XC-B14-a、XC-B15-a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如图所示)

1)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2)用地面积:XC-B14-a地块为56753.9XC-B15-a地块为57224.4

3)总建筑面积:2548717.73(其中XC-B14-a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27681.12㎡、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74.79㎡;其中XC-B15-a地块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27041.3㎡、不计入容积率地下消防水泵房面积74.79㎡、)

4)建筑层数:XC-B14-a地块B-01B-40为五层 XC-B15-a地块A-01A-27为五层

5)其他经济技术指标见总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日照采光、间距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80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

规划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1     68621022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O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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