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东方世贸广场(一期、三期)剩余房源优惠折扣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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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龙港东方世贸广场(一期、三期)剩余房源优惠折扣调整予以公示。

优惠

一、优惠方案

1、按揭付款的,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5%的优惠;

2、一次性付款的,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8%的优惠。

二、说明

1、计算方式:签约房屋总价=备案房屋总价*[1-5%(若有)或8%(若有)];

2、以上两项优惠方案不可同时享受,最高优惠折扣不超过8%;

3、优惠折扣起止日期: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10月18日。

商品房销售标价牌

开发企业名称

浙江苍南东方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楼盘名称

龙港东方世贸广场(一期、三期)

坐落位置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兴翔路以东、东城路以南、龙平大道以西世纪新城片区3-17地块

预售许可证号码


土地性质

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起止年限

2016年2月29日-2056年2月28日

容积率

3.39

建筑结构

框架

绿化率

10%

车位配比率

1:0.21

装修状况

毛坯

房屋类型

高层

房源概况

户型


建筑面积

商业2733.23

可供销售房屋总套数

商业55

当期销售推出商品房总套数

商业55

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燃气

供暖

通讯

电视

优惠折扣

最高不超过8%

(起止日期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10月18日)

享受优惠折扣条件

详见附件

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和标准(购房者自愿选择)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代收费的委托单位名称

物业维修基金

由法律及政府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房屋所有权等代办代收

由法律及政府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苍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契税

由法律及政府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苍南县地税局

前期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单位名称

服务内容与标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壹级

商铺:3元//

前期物业合同

特别提示

商品房和车库(车位)、辅房销售的具体标价内容详见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或登陆微信公众号“苍南发改”查询。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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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苍南发改局董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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