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2名村干部,用这招骗取45万征地款……

 7月13日下午,灵溪镇岩联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世胡、村委会原主任张明迁贪污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组织灵溪镇3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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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灵溪镇岩联村党支部书记张世胡、村委会主任张明迁,利用协助灵溪镇政府从事横阳支江治理工程四期背(迎)水坡土地征地补偿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未被征用土地补偿费清单,虚报被征用土地9.014亩的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454305元。庭审中,2名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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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旁听,可以说是给我们村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党纪国法不可违,不当利益不可贪,我们要以案为鉴,切实履行好职责,上对得起党和政府,下对得起村民群众,时刻保持警醒,做到心存戒尺,警钟长鸣。”灵溪镇岩联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张松美在旁听后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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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党员干部“零距离”观摩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目睹昔日村两委主职干部“一失足却失自由身”的追悔莫及,直观感受职务犯罪的危害,接受了一场鲜活、生动的法制教育。

“这次庭审给我敲响了警钟,也让我对权与利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社区纪检干部,我更要以此为戒,自警自省,坚决不让权力受到腐蚀。” 观美社区纪检委员蔡笃驾旁听庭审后如是说。


据了解,近年来,苍南县纪委县监委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注重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用活生生的身边案例来教育警示党员干部,以更深刻、更有效、更直接的手段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廉政教育更接地气、更击人心、更有共鸣,真正使党员干部从“不敢”向“不想”转变,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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