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龙港镇龙金西区湖前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A31地块集中商业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苍南县龙港镇龙金西区湖前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A31地块集中商业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苍南县龙港镇龙金西区湖前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A31地块,土地座落在龙港镇龙金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北,该项目已在2017年9月18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30327201702050号。现苍南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苍南县龙港镇龙金西区湖前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A31地块集中商业规划变更,建筑高度西侧屋面由原来的16米左右高度抬高至18米左右等部分变更。该地块集中商业属于苍南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持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更变前总平和平面图、变更后总平和平面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日照采光、间距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

   规划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0577-68621021,68621022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O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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