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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下埠村民陈福庆,曙光路113号房屋,经我指挥部调查核实。该房屋于1992年航拍后无任何建房审批手续下而自行建设的,属于违章建筑物,该房屋已于去年11月份自行拆除并领取了自拆费。但陈福庆所反应的是老房屋,距曙光路113号房屋后北首20米左右的老地基。该地基属祖上所留的老房屋,可是该房屋于九十年代已自行拆除。两年内在老地基上无重建,成为自然消失。根据以上调查情况都不符合龙港镇下埠A-09地块有关征收补偿安置规定的要求。无法予以补偿。
特此说明。
龙港镇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2018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