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陈规陋习 树立文明新风——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人民群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此同时,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升学谢师、生日庆寿等请客送礼日益盛行,给群众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社会问题。为此,县委、县政府着力推进移风易俗综合改革,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希望全县群众携起手来,模范遵守移风易俗新规,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喜事俭办,弘扬新风。自觉遵守“十个不准”规定:1.订婚宴、启媒宴不超过5桌,总数不超过50人;2.婚宴单方宴席不超过20桌,宴请人数不超过200人,双方联办婚宴的,宴席不超过40桌,总人数不超过400人;3.遵守举办地婚宴餐标,在灵溪镇和龙港镇城区每桌不超过2800元,其他地方每桌不超过2000元;4.遵守婚事随礼低标准往来,非亲人员随礼不超过300元;5.婚车数量不超过5辆,不使用豪华车辆;6.婚庆礼仪不超过半小时,不搞大规模搭台和低俗化仪式;7.不在酒店门口设置各种贺喜拱门;8.不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燃放烟花爆竹和纸礼炮;9.不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占道搭棚、摆设宴席。10.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周岁、启蒙上学、升学谢师、参军就业、开业庆典等喜宴不超过5桌,总人数不超过50人,餐标不高于婚宴标准,不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二、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自觉遵守“十个一律”规定:1.殡期不超过3天,如有特殊情况,经所在乡镇批准后不超过5天;2.出殡花圈(包括花篮、横匾)不超过5个;3.出殡乐队不超过2班,总数不超过20人;4.出殡车辆不超过5辆,不使用非法改装的花车、西乐车、电子花圈车;5.灵堂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不在主干道、商业街、住宅区、学校等场所和严管区搭建灵堂;6.除遗体火化出门时和火化后骨灰运回及出殡离家和骨灰入葬时,放500响以内爆竹一串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礼炮;7.在出殡队伍中不使用宗姓、宗教旗帜;8.不使用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用品和从事迷信行为,不沿路抛撒纸钱、搞路祭,入葬后不砍伐树木回朝;9. 不收单位礼金,收受非亲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10.不新建、扩建、翻新私坟。


三、勤俭节约,崇德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勤俭节约、团结友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摒弃铺张浪费、攀比炫富等不良风气,树立简办婚丧的文明新风,广泛参与“简约婚礼进万家”“节俭办丧惠百姓”主题活动,积极参与草坪婚礼、旅行婚礼、礼堂婚礼等新式婚礼,倡导孝敬老人,厚养薄葬,积极推广树葬、海葬等生态节地葬法,支持青山白化治理,不乱埋乱葬,不翻新、改扩建私坟,保护绿水青山。积极弘扬喜庆慈善方式,每逢喜事,多做公益慈善,积善积德,做一个文明有礼苍南人。


苍南县移风易俗综合改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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