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巴曹祥和嘉园剩余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一房一价”公示

640.webp (17).jpg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祥和嘉园剩余商品房销售价格予以公示。

优 惠

一、优惠方案

1、参加以老带新活动的,新业主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的2%优惠;

2、认购后7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享受备案房屋总价的2%优惠;

二、说明

1、以老带新活动:由购买过祥和嘉园的老业主,带新业主至祥和嘉园售楼处登记,即可参加;

2、计算公式:签约房屋总价=备案价*{1-[优惠一(若有)+优惠二(若有)]};

3、以上优惠可累计,但最高优惠折扣不超过4%;

4、优惠折扣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2月27日。

商品房销售标价牌

开发企业名称

苍南县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楼盘名称

祥和嘉园

坐落位置

巴曹育才路以东,镇南路以北

预售许可证号码

苍房售许字(2013)第010号

土地性质

商住

土地使用起止年限

住宅:2011.4.16至2081.4.15

商业:2011.4.16至2051.4.15

容积率

1.5

建筑结构

框架

绿化率

25.1%

车位配比率

无地下停车位

装修状况

毛坯

房屋类型

高层

房源概况

户型

三室两厅两卫:12套

建筑面积

住宅 1428.8㎡

商业237.76㎡

可供销售房屋总套数

住宅12套  商业4

当期销售推出商品房总套数

住宅12套  商业4

基础设施配套 情况

燃气

供暖

通讯

电视

有(商业:无)

优惠折扣

最高不超过4%

(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2月27日)

享受优惠折扣条件

详见附件

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和标准(购房者自愿选择)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代收费的委托单位名称

物业维修基金

由法律及政府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房屋所有权等代办代收

由法律及政府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苍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契税

由法律及政府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苍南县地税局

前期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单位名称

服务内容与标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苍南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级

住宅1.26元/㎡/月

商业1.8元/㎡/月

苍发改价(20132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特别提示

商品房和车库(车位)、辅房销售的具体标价内容详见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或登陆微信公众号“苍南发改”查询。价格举报电话:12358

640.webp (24).jpg

640.webp (20).jpg

来源:苍南发改局董玲月


责任编辑:costner1

© 2003-2024 龙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