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李家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镇商贸城项目被拆迁房屋产权认定更改公示
苍龙杨家宅村商贸城建设项目2013004
因龙港镇商贸城项目建设需要,已拆除该范围内所有房屋,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遗漏的,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龙港镇商贸城项目杨家宅村被拆迁房屋 No:004-3 村(居):杨家宅村地号:房屋间数:19间
| ||||||||||||
序号 | 所有权人(含共有人) | 坐落 | 房屋现状 | 初始建房时间 | 备注 | |||||||
用途 | 层次 | 结构 | 建筑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82前 | 92前 | 92至98年 | 98后 | ||||
1 | 尤爱桃 | 杨家宅村158-2号 | 住宅 | 一层 | 砖木 | 31 | 31 | √ | 改建 |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龙港镇、所在社区、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59902586 59902552
地址:龙港镇西一街181号(龙港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A302、A102室)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liyingying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青龙湖岸
龙港印象
青龙江下
龙港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青龙江下
龙港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