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象北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被拆迁 房屋产权认定补充公示

龙港镇象北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被拆迁

房屋产权认定补充公示

苍龙象北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2018110

因龙港镇象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面积大于15平方米小于25平方米,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龙港镇象北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No.110-2

村(居):象北村             地号:                    房屋间数:5

序号

所有权人(含共有人)

坐落

房屋现状

初始建房时间

备注

用途

层次

结构

建筑占

地面积

(单位:m2)

建筑
   面积

82

92

92至98年

98
   

1

吴招敢

吴招造

象北村338号西侧

住宅

2

砖木

33.65





1992年航拍影像图上占地面积18.6平方米

2

吴志绸

象北村318号东侧

住宅

2

砖木

63.09





1992年航拍影像图上占地面积18.9平方米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龙港镇、所在社区和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59902586

地址:龙港镇西一街181号(龙港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A302、A102室)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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