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鼠标 联系删帖 赚些外快 男子非法经营获刑两年半

只要在网上点点鼠标,帮人删除帖子,轻松就把钱赚了,但也因此触犯了刑法。日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非法经营案,我县男子张某因提供有偿删帖服务被判刑。

38岁的张某在温州市区从事广告推广工作,也提供删帖服务。为招揽更多生意,张某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QQ号码。2016年4月起,张某的QQ陆续收到了有人添加好友的消息,希望张某能帮忙删除网络上的负面言论。张某添加客户成为QQ好友,客户把需要删除的链接发给张某。商量好价格后,张某再发送以“课程”“技能服务”命名的商品链接给客户,让客户先下单。删除文字帖一般收费1500元,删除视频每个收费2000元。

张某接单后,再联系他的上家进行删帖。删帖成功后,客户点击确认收货并支付款项。找张某要求删帖的客户以商家居多,大部分是商业竞争。该案中,有经营投资公司的,要求删除网上称其“骗子公司”的帖子,表示该言论影响商业信誉;有从事医药行业的,认为竞争对手发布了不利于企业的谣言,要求删帖。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间,张某先后联系他人为14人删除在“天涯”“百度贴吧”等论坛上的发帖。张某通过支付宝收取上述人员支付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6.69万元,其从中赚10%手续费,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6690元。在案件审理期间,张某退出上述违法所得,并交纳至法院。目前,张某的上家还在逃。

法院认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处罚。结合具体案情和张某具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官提醒,本案中找到被告人张某进行有偿删帖的人,大多数是为了消除网络上的负面评论,避免网络上虚假、不实言论给自己经营的公司造成商业信誉等影响。正当的维权手段应该是联系网站的管理人员进行删除,消除影响,而不该给这些有偿删帖者制造营利机会。(通讯员 周蓓蓓 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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