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中考高考和学考期间加强环境 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考生在中考、高考、学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环境噪声影响广大考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考、高考、学考期间(2019年5月31日-6月16日,6月24日-7月1日),各地要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

4.webp.jpg

3.webp.jpg



二、在高考时间、中考时间和学考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要做到:


2.webp.jpg

   1.对考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途经考点周边路段的车辆请绕道行驶、禁鸣喇叭,确保考点学生交通畅通和安全,避免交通噪声干扰。

   2.考点周边有基建项目在建、工厂生产、宗教场所和娱乐场所活动以及其他对考试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要停止作业和活动。

   3.高考时间禁止机动船在横阳支江五街桥至一街桥通行;中考时间禁止机动船在横阳支江五街桥至党校段通行。



1.webp.jpg





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举报电话:12369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举报电话:68709818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64769952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宣


责任编辑:costner1

© 2003-2024 龙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