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西排村李宗根等12户12间拆迁安置及张启铅等40户20间个人建房,规划用地许可批前公示

规划用地许可批前公示

     

     龙港镇西排村李宗根等12户12间拆迁安置及张启铅等40户20间个人建房,位于龙港镇西二路以东、白河路以北,要求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规划总平面图如图所示)

1、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 用地面积:2422.32平方米

3、 建筑面积:8537.98平方米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反映情况,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888901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2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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