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西排村道路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权属认定 补充公示

龙港镇西排村道路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权属认定

补充公示

苍龙西排村道路建设项目2018064

 

因龙港镇西排村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龙港镇西排村道路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                 No:064-5

村(居):西排

地号:

房屋间数:

6


 

序号

所有权人

(含共有人)

坐落

房屋现状

初始建房时间

备注

用途

层次

结构

建筑占

地面积

单位:m2

建筑
面积

82前

92前

92至

98年

98

1. 

叶纪拉

西排北67-1号

住宅

1

26.32





白河路拆迁

2. 

陈培锡

西排北72号

住宅

2

26.90

53.80




白河路拆迁

3. 

叶永奇

西排北55号

住宅

2

35.15

70.30




白河路拆迁

4. 

叶纪宝

西排北54号

住宅

2

35.22

70.44




白河路拆迁

5. 

陈培业

西排南51号

住宅

2

29.58





2004年因纺织一街道路建设拆除

6. 

陈时通

西排南90-2号

住宅

1

34.30

34.30




纺织一街拆迁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龙港镇所在社区和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59902586

地址:龙港镇西一街181号(龙港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A302、A102室)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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