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排村陈时务等6户3间个人建房及陈玉琴等3户3间拆迁安置的批前公示

龙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排村陈时务等63间个人建房及陈玉琴等33间拆迁安置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西排村陈时务等63间个人建房及陈玉琴等33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西排村陈时务等63间个人建房及陈玉琴等33间拆迁安置建房,并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  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31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302室(西一街原国土分局内)反映,联系电话:59902580。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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