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26岁小伙和女友复合同居后,居然…

男友阔气地帮女友还贷款,哪料这笔钱竟是男友偷用女友的网贷账号,以贷还贷。4月7日,平阳县人民法院透露了这起发生在男女恋爱期间的盗窃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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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男子袁某今年26岁,平阳人。女子姚某今年25岁,重庆人。


 袁某与姚某曾是情侣。去年6月,袁某主动联系了姚某,询问其是否单身。当姚某称自己仍是单身时,袁某提出了复合。后来,两人复合并很快同居。


 复合前,姚某曾提到,她有5万元贷款未还,而袁某当下表示可以帮她还。复合后,姚某催促袁某,帮忙偿还贷款。而没有能力的袁某一直找借口敷衍。


  一日,袁某突然想起,姚某曾经在一网贷软件上贷款,并进行过认证。于是,他趁夜里姚某睡觉时,偷偷用姚某的手机下载该软件,利用姚某曾经的账号贷款了11791元,之后再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然后他删除了这款网贷软件,防止姚某发现。


  次日,袁某大方地给姚某转账1万元,让其偿还贷款。尝到了甜头后,袁某又多次利用姚某的手机和账号贷款32800元,并将其中的13500元转给姚某,其余的钱则用于归还自己的贷款及两人生活开支。


  去年8月的一天,姚某心血来潮,登录了这款网贷软件,却发现自己的额度已用完,怀疑是男友袁某所为。面对姚某质问,袁某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之后,姚某向警方报警。


  据悉,袁某曾以相似手段盗窃另一名女性17196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案发时,袁某仍处于缓刑考验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依法撤销缓刑,予以数罪并罚。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其中5000元已执行),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姚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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