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达2020年龙港市第三批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发[2016]135号])和《苍南县惠企政策“直通车”若干意见》(苍委发[2019]9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龙港市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奖励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奖励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第一幢313室    

受理电话:64258021    59911709

 附件:2020年龙港市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奖励明细表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龙港市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奖励明细表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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