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龙港一街上水泥墩占用车道,无法停车,你怎么看?
龙港市民在线
网友反映:今日龙港时代大道泮河西路口(澳南实业左边路口)除了晚上焚烧垃圾外白天也烧,昨天晚上也一样,焚烧频率非常高。
露天偷倒、焚烧废毛、塑料、碎布边角料等工业垃圾一直是网友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
一些企业和个人图一时便利和一己之利,偷偷焚烧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或异味的物质,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的火势大到甚至惊动了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工业垃圾乱倾倒、随意焚烧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矛盾,相关部门也要引起重视。这些困扰群众多年的问题希望能得到根治!
8月22日晚上拍到的
镇属各部门单位、各社区、村(居):
为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减少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垃圾、秸秆、杂草、落叶、树枝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严禁在全镇范围内露天焚烧各种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所有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予以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各社区、村(居)及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本通告焚烧垃圾的行为,要当场固定证据,并立即通知环保及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四、各社区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洁人员、垃圾收集人员管理培训,严格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禁将收集清扫的各种垃圾直接焚烧处置。
五、公安部门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焚烧垃圾情节较严重的,以及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要予以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