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 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

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 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龙港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人才储备工作,经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决定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共计20名(见附件1、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专业条件

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附件2),对于龙港市人民医院特殊需求且特别优秀的人才,可实行特别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安家补助

对新全职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紧缺专业(儿科、新生儿科、急诊、ICU、妇产科、耳鼻喉科、麻醉科、超声科)副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经正式引进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发放100万元的安家补助。

对副高级(不含紧缺专业副高级)及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疗卫生人才,经正式引进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发放40万元、30万元的安家补助。

(二)住房保障

对新全职引进的人才,本人及配偶在龙港市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且均未享受过温州市地区购房类优惠政策的,可申购人才住房。

其中,正高级职称及紧缺专业(儿科、新生儿科、急诊、ICU、妇产科、耳鼻喉科、麻醉科、超声科)副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按备案价(核定价)60%申购12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副高级(不含紧缺专业副高级)及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疗卫生人才,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依据《龙港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可按备案价(核定价)70%申购9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

四、引进人才程序

1.报名受理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向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及能证明教研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需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的其证件原件可在面试时提交。(现场报名及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翔路238号,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59971510;邮编:325802;电子邮箱:408790761@qq.com)。

2.资格审核

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由龙港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核,确定进入面试评审人员。

3.面试评审

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及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面试评审工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就人才的医疗技术、学科建设、带动示范等方面进行评价,确定拟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名单。

4.公示公告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5.办理引进手续

引进人才须与龙港市人民医院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在聘用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引进的人才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市社会事业局将全额追回已下拨的安家补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的;

(3)出现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的。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优惠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

1.原在本市工作现已调出的人才,若回龙港就业,不享受本公告政策待遇(调离本市5年以上且在三级医院服务重新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除外)。

2.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1186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附件下载: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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