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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
{龙港住高楼的注意了}
高空抛物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严重威胁着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正式施行
高空抛物罪
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
江苏常州溧阳法院
就审理了首例高空抛物案件
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是高空抛物入刑后的
全国首例判决
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