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根据《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浙亩均办〔2021〕3号文件及《龙港市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现将2020年度全市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垃圾焚烧等公益性企业)及年用电10万度以上的工业用电户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截止2021年8月31日)内与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芝盛,联系电话: 0577-64258048。



龙港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1.2020 年度龙港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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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年度龙港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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