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福建密切接触者来苍南隐瞒行程,被立案处罚

关于对福建密切接触者来苍隐瞒行程予以处罚的通告


9月19日上午,我县赤溪镇发现一名来自福建泉州密切接触者。该密切接触者于9月18日晚19时许从福建泉州自驾入苍,到228国道赤溪镇安峰项目部,之后在项目部与人聊天后休息。次日晨开车运送工友到龙沙安峰小卖部买东西,并在赤溪镇范围内活动多时,致使我县接受泉州协查函后启动应急预案,当日集中隔离58人(目前核酸检测为阴性)。该项目部负责人和密切接触者没有履行防控责任,不报告福建方向来人,私自外出活动,之后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隐瞒行程。苍南县防控办已指定公安部门对该项目部和负责人予以立案处罚。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9日



鉴于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等地疫情风险提升,为严防高传播力变异毒株输入苍南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现紧急排查9月10日以来,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龙海区来苍返苍人员。请上述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报告,或拨打12345热线。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苍南县工人文化宫核酸检测点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乡镇落实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上述来苍返苍人员以及用人单位,如果瞒报迟报行程,或拒不配合防疫要求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苍南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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