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在龙港买套房?她男朋友说的!

买房有熟人,可以拿到“内部价”房源,

一间民房套间只要二十多万……
你信吗?
反正冉女士信了,
结果被骗走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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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苍南县公安局金乡派出所接到冉女士报案称:她男友包某谎称可以通过内部关系购买到低价房,并伪造“购房合同”等材料骗取自己的信任,共骗取人民币10万余元。


  今年9月,欲购房的冉女士在工作中认识了包某,因两人年龄相近,共同话题多,便时常约在一起吃饭聊天。在接触过程中,包某对冉女士嘘寒问暖、体贴入微,两人逐渐成为男女朋友。


  在一次聊天中,包某有意识地透露自己可以通过熟人在龙港市某处以二十多万的内部价格买下一间民房套间。听到有如此优惠的房价,冉女士颇为心动,意欲购房,之后按照包某要求分三次转账给他,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作为购买房子的定金。然而收到定金的包某并没有帮忙申购房产,而是挪为己用。


  过了一段时间,冉女士找到包某索要购房合同时,他便伪造了一份购房合同交给冉女士,企图瞒天过海,不料却被细心的冉女士发现其中的蹊跷,立刻向包某索要自己的定金。可此时的包某早已将10万余元挥霍完,根本拿不出钱来,只能找借口避开冉女士。冉女士发现被骗,立即报案。


  接到报警后,金乡派出所民警苏其干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协助下,苏其干通过多天排查蹲守,于11月9日晚,在龙港市湖前社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包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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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包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据包某交代,因欠下外债,他便心生歪念。9月份,他在工作中认识冉女士后,便以谈恋爱发展结婚对象的名义努力博取其信任,在见其有购房意愿后,他就谎称有内部价可帮买便宜房子为由诈骗其钱财。


  目前,包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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