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启用280处固定式路面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自2022年1月 1日起,在我市部分路段新增280处固定式技术监控设备,并对机动车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及城市管理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市民朋友们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出行。

现将龙港市道路新增的固定式路面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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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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