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网络餐饮外卖封签违法行为举报平台 线索提供有奖

为全面推动提高我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不规范使用外卖封签行为,经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实行不规范使用外卖封签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对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违规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签损坏和不使用封签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且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的,给予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10%的奖励。日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200元(含),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800元(含),年内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含)


二、有关说明

(一)线索提供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违法违规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三)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举报奖励通过微信支付的形式发放。举报人逾期不领取奖励或被微信支付退回的,视为放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在案。


三、线索提供方式及施行时间

举报人可以通过“龙港网”、“龙港大叔”、“若飞走监督”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向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还可以采取拨打电话59912315、现场举报、信函等渠道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由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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