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的公示

关于2021年度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的公示

      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0〕74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准确度,现将我市规上企业综合评价用地面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用地面积有异议,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资料向市亩均办(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09室)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芝盛 ,联系电话:0577-64258048

       附件 :2021年度龙港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情况表

龙港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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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龙港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公示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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