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启动!龙港适龄男子都要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章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无论参不参军,都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核验。2023年兵役登记现已全面展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登记对象


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

2023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应进行补登。


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登记地点


各社区、各高中(职业中专)设立兵役登记站或征兵工作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表,并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由常住户口地社区武装工作办公室组织登记。


登记流程


(一)网络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社区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审。社区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市兵役机关审核。

(五)领取《兵役登记证》。社区兵役登记站将市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法律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577-88039962。

龙港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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