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假或将取消?昨天,这条网传消息让不少未婚族内心一惊!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中,明年1月1日起,拟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网友戏称,国家开启催婚模式了。但业内人士表示,晚婚假将被取消的消息是否准确,还得再等等看。政策未落地前按原有政策执行,领证还应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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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消息立刻汇报女友
陈先生:趁年末快领证
市民陈先生在市区一事业单位上班,昨天赶紧给女朋友打电话汇报这件事,想趁着年末赶紧把证给领了。
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的职员马女士,婚期已定但结婚证还未领,本想慢慢挑时间,现在她觉得要赶早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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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证还没享受晚婚假
何女士:那假会没了吗?
这未婚的急,已婚的也慌。26岁基层公务员何女士半年前领证,原本打算将晚婚假放到2016年享受,现在消息一出她有些乱了手脚:万一取消,我的15天的假期会不会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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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领证人数没有突增
民政部门:别匆忙,要理智
昨天,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人数较往常并没有什么变化。该部门负责人表示,若晚婚假真的取消,涉及人员也是部分上班族,结婚登记人员会不会增加还需进一步观望。在此,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适婚青年,结婚是终身大事,无论何种原因都应理智对待,对于未成熟的热恋情侣,建议不要因为“拟取消晚婚假”这样一则消息而匆忙领证。
业内人士表示,晚婚假法律规定时间是以民政局婚姻登记时间为准,若元旦后晚婚假真的取消了,员工又因事情忙将婚假延迟至2016年,能否请晚婚假可由单位自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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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晚婚假晚育假是两回事
晚育假取消
不代表晚婚假也取消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浙江婚假为15天,包括3天法定婚假及12天晚婚假。晚婚假若取消,意味着原先可享受15天的婚假将缩短至3天。
对此,人民日报记者对比了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现行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条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确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报道中指出,“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