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风雨交加,温州人的朋友圈也被各种台风信息刷屏,辟谣君提醒各位,下面朋友圈热传的几个台风谣言,你可千万不要信!
谣言一 本地微信群传永嘉黄南水库塌陷,300多人被冲走。 经辟谣君核查,该信息系谣言。当天下午,永嘉县公安局分别抓获传播谣言的嫌疑人员林某和叶某,两人到案后均承认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中发布上述不实言论的违法事实,现林某和叶某均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谣言二 本地微信群内传播一条视频称是永嘉人被大水冲走。 经辟谣君核查,该信息系谣言。分析视频内容,可见视频内人群着装为穆斯林服饰,环境与永嘉相去甚远,这是一条典型的移花接木谣言。 谣言三 温州本地微信群内传播一条视频有人在打捞一具女尸,有人称发生在温州永嘉。 经辟谣君核实,该信息系谣言。该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7月10日的丽水莲都白云辖区,一女性溺水身亡,并非发生在温州永嘉。 谣言四 本地微信群内传播一条六只鸡漂流的视频,称楠溪江水灾现场。 经辟谣君核实,该视频内容为发生在6月份的江西赣州。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谣言止于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