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疫情形势下企业节后复工的注意事项

龙港市各企业: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较为严峻,疫情防控工作是关系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安全、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急需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防护。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在临近春节假期结束时未雨绸缪,科学安排节后开工事宜。

一、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省内企业复工时间安排员工复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省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除外,要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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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消毒杀菌准备。复工前及复工期间各工作区域、生活区域要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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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复工人流管控及复工期间人流管控。对员工、送货人员、服务商、外包商、客户、访客等均要进行人流管控,进行体温测量,做好登记。对近期有湖北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的,及时排摸,主动登记报告,配合居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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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消企业员工大会等聚集性活动。充分利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移动办公渠道布置复工和日常工作、开展防疫知识教育、进行商务协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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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工后企业每位员工要做好自身防护,重视个人卫生。员工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疫情防护用品准备。根据疫情防护需要,准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枪等用品,保障员工复工后健康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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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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