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发布:外地车辆劝返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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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告知书


尊敬的朋友:


       你好!你已经进入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境内。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浙江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形式十分严峻。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规定,我市决定对所有返龙人员实行劝返。

       一、如你是外地来龙人员,请你返回出发地,不要进入龙港市境内。如你执意入境,必须进行集中留观14日。

       二、如你是龙港籍人员,从外地回龙港后请立即电话通知居住地所在片区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留观14日。

       对拒绝接受医学观察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列》,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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