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介!龙港公布16个招商引资项目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要求,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建立学校生源动态监测机制与招生预警发布机制。鉴于龙港市学校综合办学实力的提升和区域内大量住宅投入使用等多种因素,部分区域内人口急剧增加,学校的招生压力增大。现对龙港市内学校招生历史数量和区域城市化推进人口集聚情况进行再次统计分析,对照《2023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后,将2024年的中小学招生预警信息公布如下: 学校 预警等级 2023年分流信息参考 龙港市实验中学 红色 2023年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招收趋于困难,部分分流,第3批分流。 龙港市第七小学 红色 2023年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招收趋于困难,部分分流,第3批分流。 龙港市第八小学 红色 2023年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招收趋于困难,第3批分流。 龙港市第五小学 红色 2023年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招收趋于困难,第3批分流。 招生预警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住、户一致”等原则,优先安排同时拥有户籍和父母持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再安排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类入学对象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予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公开摇号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2022年之后产生的电费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依据。具体录取批次请关注《2024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适龄儿童实际入学情况还受期房交付、户籍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本次预警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的依据。 咨询途径:具体情况可到相关学校咨询或拔打以下咨询电话。 龙港市实验中学:0577-68681799 龙港市第七小学:0577-59997706 龙港市第八小学:0577-68661106 龙港市第五小学:0577-68681799 龙港社会事业局教育科:0577-59911865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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