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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时期,我们江南一带经济落后,社会不稳,百姓生计艰难,落后中的社会矛盾易发。不少江南人发生矛盾纠纷时就会找刘绍宽先生,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有事找刘老爷”成为江南民间一大响亮的品牌。翻开刘绍宽日记,可看到他当年调解民间纠纷的许多真实感人的史料。
(盛年时的刘绍宽先生,时年58岁)
身为温州重要的教育名人的刘绍宽先生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相当用心,作为为民解难的“和事佬”他主要采取以下办法:1
一劝:
刘绍宽先生对前来求助的人总是先了解情况后,再采取劝和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因为他认为大多⺠间纠纷都是可以经劝说、疏导而化解的。“劝和”就是他最大的功德,在他的日记中这样的情况很多。
如1925年8月18日:“王志澂与瑞安河轮涉讼事,今日议和,余为垫洋二十元。去年,志澂广源货行有伙夜乘河乡船,与河轮撞沈,失水起诉,讼至第二审。瑞安项氏广通贿赂,范介生得 信,知讼必不能取胜,故力劝讲和,余与曹亦藩、范介生均为垫钱也。”
1929年6月22日:“晨至刘店,各地公人俱在。少顷,闻神宫桥、神宫桥山、河尾杨三村二百五十四人持刀械至张家堡,张家堡人亦起刀械与应和……刘店则听余言,无一敢动械者。午后东⻔杨亦起刀械,旋被公人阻止,未曾越境。晚间陈小垞来商,将东⻔杨有二人为刘店所留送县者先行保出,以便和息,余许之。”
(民国时期平阳县江南垟全境地图)
1932年4月28日:“金家庄陈福最、溪头林文秀来,为刘、虞两姓讼事。章良人来,为洪九事。绍毅弟来,为藻溪廖家庵刘、缪两姓争檀樾事。陈一中来,为傅姓讼事。余以诸事皆须理息,一一劝导之。”
1934年7月26日:“刘际澄孺人郑氏来,言其子崇瑭不肖,欲送县拘禁之,余劝其不必,只有归善教导约束之。”1940年2月10 日:“钱库金姓讼事前处息后,胜水、松亭不肯出钱,公人信来,因函与松亭、胜水,劝其听理息事。”
刘先生始终坚持“以和为贵”的理念,对前来求助的事总是以 “劝其”“圆场”“和息”为重,不让事态扩大,以求“息事宁人”。在他的日记中曾多次提到“余谓此事只有圆场为是”“劝令归听公理”“讲 和了之”等等之词。大多⺠间纠纷经他的“劝”后而得到平息。
(白沙刘店)
二商:
对于有些矛盾已经扩大,特别是宗族之间的矛盾,严重的还会导致伤人甚至死人事件。刘先生总是千方百计用商量的办法,到矛盾双方找人商议,通过分析解释等使双方能够达到互相谅解,提高认识,从而化干戈为玉帛。对有些涉诉事件他也是力求先通过商量,尽量“诉前调解”,争取“司法缓行”。 因而,许多纠纷经刘绍宽先生多次以商息事圆场。平息了不少事,挽救了不少人,促进了社会和谐。
(白沙凉篷下)
1932年9月12日:“舥艚人与庄下⻩姓以捕⻥斗殴,两下将扛验。陈叔琳同舥艚管众来,因与叔琳同至第一旅馆,与⻩逢锦商处理之法,除服礼外,舥艚帖庄下洋银廿五元,两下依理遂息讼。”
1932年11月24日:“瓦窑、前堡争界案,县政府派警弹压处理,今晚回。当晚有炎亭岭脚蔡家之蔡可旺来,云此垟界一照十八年所理之原界,即可处理。余因再函克庵,与公人再商之。”
(忠厚传家宝,宽和处世方)
1936年2月29日:“刘日明,舥艚人,纯媄之子,与其子万铨在宁波纱厂作工。其子聘定后官上官氏女,其岳父于去冬将女嫁于他处。日明前来乞函与陈有球处理之,上官不听理,今函来欲起诉。余为函致郑克之商之。”
1939年12月8日:“昨刘成银为蒲⻔刘姓与易姓建祠⻛水争执事来商,云易姓将古历十一月初三建竖,余劝以⻛水迷信无验,可不必争,最好由乡⻓另邀地师公断,以释两争。”
商,就是刘绍宽先生善于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通过解释,说明利害关系等来以理服人。从而减少了相争,促进了团结。
(现白沙章良石碑)3
三解:
为尽力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刘先生为⺠间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如历史上江南农村宗族械斗事件不少,刘绍宽先生能抓住苗头,通过找双方主要“头人”,对矛盾的主要地方进行分析,然后一一化解,使矛盾不至升级。
1929年10月14日:“章良、方良械斗命案,初因余家墓余族有嫂嫁叔事,余族人干涉之......两地起衅。经公人出理,尚未了结。而章、方两姓在涂为渔业者又起斗争,于是两地皆起械,欲决斗......余到章良,留午饭,旋到方良,两姓皆有自护其过之处。”
1934年7月24日:“东、⻄沙事,汤公尹启经理⻄沙,王建之经理东沙,既而两人自相冲突。夜汤公尹同郑启文绍礼来言,余为两解之。”
28日:“吴志谦来,言王建之、汤公尹为东、⻄沙事竟至两下集讯,因与同至县政府,请勿传讯,俾得和解,县⻓许之。”
1929年6月21日:“去岁冬,张家堡人载柴与刘店人口⻆,被殴,之县具诉,余为理息。今春两地为神坛又起滋争,将成械斗,余为赔洋廿馀元了之。” 1936年2月23日载:“石砰渔⺠为被诬通匪事,在禁于司令部,乡⻓郑公侠来取保,旋得保出四人。”
正如今天的“人⺠调解工作”一样,刘先生为当时的社会平安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化解的矛盾主要包括:家庭纠纷、经济纠纷、地界矛盾、海上作业矛盾、⺠俗活动纠纷、社会治安、宗族矛盾等等。他总是先做好调查,通过“去函”、向上级官员与有关人员反映、组织相关人士协同调解等,使大多矛盾基本上能得到化解,百姓利益得到保障,事态得到遏制。
(民国十九(1930)年,平阳县行政会议摄影.有左三为刘绍宽先生)4
四止:
在清末与⺠国时期宗族械斗比较突出,那时农村经济与文化落后,封建迷信盛行,人的思想狭隘与愚昧,一些小矛盾没有及时得到化解就会慢慢积成冤恨,形成宗族问题。不少人便会找刘绍宽先生,刘先生总是千方百计亲自走访双方主要人物,不辞辛劳找“公人”尽力“圆场” ,制止械斗。
1930年4月十九日:“晨肩舆往江南镇廿五都管店,寓斋堂内。以管店、河川底争瓦窑基地,陈、林两姓全乡纠合,将成大械斗,因往处理之......至夜两处接洽,颇有头绪。陈姓窑基不移动,惟出数百金和林姓。至陈姓什物损失,亦偿予百金。于是通知四姓陈等照此定夺,解散斗殴事。”
(厚庄归隐地,青山埋忠骨—-姜光树摄影)
1927年9月17日:“午后,为处理陈、林两姓讼案……将兴械斗。陈小垞兄闻信,于十五日遣人至宫⻄,嘱其听人公理。公人至林姓,还至陈姓,议未有绪……公人郑蓉湖、苏法竞及仙居陈姓等出为圆场,以陈、林两族甚钜,不为理息……急求公人了之,遂寝讼。 ” 好多纠纷经刘绍宽请公人 一同调解后,才停止了诉讼。
1925年10月23日:“旧历初二日早晨四小时,肩舆往钱库,为金、方两姓斗殴事,同众处理......”1925年10月28日:“晨起,闻东社即东谢与坟兜地方争庙匾位置事未了,遂顺道往看。未至,而两地均已开炮鸣鼓,准备刀械,将斗矣。因同公人在地处理,至夜始定议,李姓小匾挂在神座左右,侯姓小匾挂在右方,而侯姓旧有大匾挂在中堂,乃已。”
凡是能够调停的事件,甚至涉诉事件,他总是尽量先调解,争取息诉。如1929年4月6日:“绍毅、柢斋来,言昨刘店与张家体堡拜坟归舟相遇,⻆口,可春等被殴,今来扛验,两地各备刀械,请县派弹压。县得信,派王绣光等四人往,至雨田处,请为刘店具状,申刻扛验。与筱垞同时往县署,请张家堡事缓行,专函致志凯、君雅。得复,可调停,乞将司法缓行。”
(刘店老人传颂“刘老爷”善举陈君令摄影)
刘绍宽先生从小生⻓在农村,对底层百姓的生活最了解。他小时就深受杨氏养母仁义道德的熏陶,在杨家受到儒家思想的良好教育。他一生走遍江南大地,很了解⺠间疾苦。他上可通县官、法官与警察,下可通乡⻓、保⻓与平⺠。他处事公道,在当时落后的社会中很受百姓欢迎。他为⺠间解事相当艰辛,那时交通落后,除了坐船外,大多要步行。他常常是夜以继日,通宵达旦,行⻓路,宿⺠家。如1915年12月三日:“舥艚东奎小学控汤阿仓匿簿抗捐事,约陈雨亭同往理之。至夜就绪,令汤出百元了结。到家已鸡鸣矣。”这样的情况很多。
多年中,经他化解的事件无数,但他并没有一一记载,他在1912年7月日记中载:“是时家居乡里,以事⻅诉者纷至沓来,大致以排解为主,记之徒费笔墨,故皆删之,惟存其一二有关地方大局者。”1936年2月11日的日记载:“余暂回里,连日乡人以事来商者甚多,皆不记录。”
为化解矛盾他经常要自己出钱出力,夜宿他乡,从不求回报。如有的乡人为了报答给他送一点土特产,他经常以“留饭”来回馈。如1941年1月4日:“舥艚赵宗木来,赠炊虾一箩,又带⻥鲞十馀尾,留午饭。”这样的日记他一一记情。在几十年中,他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与善事,在那个年代,这种奉献精神真是难能可贵。
(照片由龙港市厚庄教育史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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