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不良信息举报办法

    为加强龙港网不良信息查删和举报工作,规范举报工作程序、保障龙港网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龙港网上各类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举报范围

(一)网站、论坛、社区、客户端,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上出现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侵害我国家利益,涉暴恐音视频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内容

(一)违反“九不准”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违反“七条底线”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的;

2.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

3.违反国家利益底线的;

4.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的;

5.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的;

6.违反道德风尚底线的;

7.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的。

(三)在网站某论坛内发现以下行为,可以向管理员举报:

1.重复发贴、多论坛贴发相同主题贴文,到达版规规定数目的行为; 

2.不文明或者违规用户ID,不当昵称、签名档;

3. 政治、色情等违反国法以及其他有害本站利益的文章;

4.多次/多帖、各种形式的人身攻击;

5.利用灌水机恶意灌水;

6.利用论坛进行销售或者散发广告的行为;

三.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进行匿名举报。 

1. 通信地址:苍南县龙港镇镇前路195号6号楼305室 龙港网 办公室收,邮编:325802。

2. 举报电话:0577-68580351

3. 电子邮箱:lgcn@cnlg.cn。

4. 现场举报受理部门:龙港网 办公室。

5. 公司通过公司文件等方式公布举报渠道,以方便举报人了解举报渠道。 

6. 举报规定格式:举报ID或事件,相关信息地址的链接,简要说明,证据出示,建议(相对于龙港网版规或管理)。

四.举报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1. 举报时必须理由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效,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发文,否则举报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诉而予驳回。 

2. 请在举报流程中注重事实依据,不能出现人身攻击等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 

3.在举报中发表不相关回复将受处罚。

4.举报一旦提交,禁止修改;当举报者发现叙述不清或存在纰漏时,可跟贴补充,不能在原举报贴的基础上直接修改;出现此类现象,需要重新递交举报,有编辑痕迹(提交证据除外)的举报贴视为无效。

5.举报提交后,管理员将在48小时之内进行完整处理,如纠纷严重,事件比较混乱,管理员有最终解释权。

五.管理员处理流程

1. 登记 

1.1龙港网设置举报登记人员记录所有举报事项,相关电子邮件、信函或面谈记录必须进行存档。相关电子邮件需要打印存档;相关信函需要存档信封和正文。 

1.2举报登记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记录后,与龙港网负责人讨论确定是否具备调查条件。 

1.3对于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事项,由举报登记人员记录原因,报龙港网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2. 受理 

2.1对于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事项,由龙港网负责人指定具体举报调查项目负责人,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2举报人有权了解其举报事项的受理情况,可以向龙港网相关人员提出询问。 

3. 调查 

3.1举报调查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举报事项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工作。 

3.2举报调查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联系举报人以获得额外信息,如果必须,举报工作人员应尽量不与举报人直接会面,以降低举报人的风险。 

3.3管理员在受理举报时,需以网站规章管理制度为依据,论坛规章管理制度中没有规定的条理需结合之前处罚案例或论坛内处罚中的惯例;当不满足以上情况时,需要经网站管理层讨论,决定处理或处罚结果,届时将该结果将作为以后投诉与建议处理的参考。

4. 报告 

4.1调查小组完成必要的调查程序后,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出具调查报告,上报龙港网负责人。

4.2对于经调查属实,并触犯国家法律的举报事项,由龙港网总编辑处理。 

六、举报的最终判定

1. 举报的处理结果由管理员给出。

2. 在没有处理结果之前,发帖人因违规而删除帐号时,该举报自动终结. 

七、举报档案的保管

1. 举报档案是指记录举报事项的登记、受理、调查和报告全过程的所有资料,包括文本资料、录音资料以及其它形式的一切资料。 

2. 在出具调查报告后,举报调查项目负责人需要将相关举报档案搜集整理后,移交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所有举报档案列入密件管理。 

八、举报相关要求和规定

1. 举报工作人员应该严格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举报事项的具体内容,相关调查工作应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能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或不正当履行职责的举报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2. 举报调查实行回避制度,如果举报工作人员与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亲属或朋友关系,或者其本人、亲属或朋友与被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举报事项被公正处理的情况,举报工作人员应该主动提出回避,举报人也有权要求与举报事项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3. 举报人应该尽可能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对举报内容负责,不得代替他人举报,不得利用举报制度对被举报人进行报复。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 .在举报或者调查阶段,举报者24小时内有向网站管理员提供证据或者辩护的权利,但证据必须真实,不得伪造或提供其他虚伪证据;在投诉进程中,需尊敬对方,不得出现辱骂或者不文明用语。或者不理智行为。

5.特别强调,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当事人应使用正式注册ID,使用“马甲”进行举报需说明主要ID,“马甲”举报存在不实嫌疑的,经过查实,管理员有权不受理或对“马甲”进行删除ID处理。

6.举报人应该通过公司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不得通过公司以外的其它渠道反映问题,不得采用极端方式反映问题。

7.当需要举报人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时,举报人应当积极配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干扰举报调查工作。

8.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举报调查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举报,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10.举报的积分奖惩社区对举报成功者给与一定的积分奖励,视举报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一、二、三等予以奖励:一等奖励金币100枚,二等奖励金币50枚,三等奖励金币30枚,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奖励积分。对被举报者惩罚力度参照《网络违规行为处理制度》。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龙港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苍南县龙网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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