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许可批前公示(龙港镇洪宫村海港路陈昌旺等)

规划用地许可批前公示

     龙港镇洪宫村海港路陈昌旺等37间海港路道路改造拆建。拟建二幢23间六层公寓式住宅和一幢14间七层公寓式住宅。现申请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法条列》的有关规定。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规划总平面图如图所示

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用地面积:3526.2平方米

3占地面积1822.6平方米

4. 建筑面积;12322平方米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反映情况,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888901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2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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