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苍南春季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认定对象: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6月26日-7月2日对经现场确认、体检合格的认定对象进行了公示,所有公示对象没有收到反映,具备了认定条件。请上述符合条件的认定对象,在2018年7月11日至20日法定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至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18号窗口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领回后必须存入个人档案)。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部分因体检复检原因而列入第二批公示的人员,待公示期(7月9日-15日)结束后,如未接异议通知,请于次日(7月16日)起携带相关证件自行前往上述地址领证,不再另行通知。

 

谢谢您的配合!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18年7月9日


附件:苍南县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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