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苍南这3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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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由苍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明某、郑某某、陈良某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在苍南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苍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苍南县法院院长陈斌担任审判长。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明某、郑某某、陈良某伙同陈乃某、陈家某等人共同参与苍南县宜山镇一社搬运队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强迫交易情节特别严重,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应当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予以数罪并罚。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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