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龙港新城XC-1-10-3地块拍卖出让,将建加油加气站

日前,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苍资规告字[2019] 57号),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出让方式出让龙港新城XC-1-1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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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XC-1-10-3地块,位于龙港新城月湖路西侧、临港大道北侧;土地面积:3261㎡(4.891亩);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40年;要求容积率:0.1≤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起始价为256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12万元。


拍卖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龙港新城XC-1-10-3地块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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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XC-1-10-3地块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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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如下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19] 57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19] 254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出让方式出让龙港新城XC-1-1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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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凭《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地块拍卖时间:2019年12月13日9:30时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9:30时至2019年12月12日17:00时


七、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7: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竞得价款的50%,3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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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濒临苍南东部沿海,是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的核心区,是苍南县实施“双海双区”战略主阵地。新城西起时代大道,东至二期围垦区,南至崇家岙港区,北至鳌江南岸,规划总面积为106.8平方公里。 龙港新城功能定位为: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现代化都市区为目标,培育行政、金融、高等和职业教育、创意产业、港区经济、休闲旅游服务等新型城市职能,增强制造、商贸、物流等传统城市职能,建成浙江一流、温州领先的生态工贸滨海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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