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104、228国道苍南段建成试通车!
温州交通
昨日,温州开出首张
废弃口罩乱丢弃行为罚单
给予公众警示
口罩用完别乱扔
妥善处理最重要
昨日,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废弃口罩胡乱丢弃行为开出首张罚单,这也是我市加大居民废弃口罩管理力度以来,首例对废弃口罩乱丢弃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月11日14时31分,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溪中队巡查至灵溪镇朝阳路一宾馆门口时,发现陈某随手丢弃口罩,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制止,并调取宾馆门口监控进行取证。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讲明法律依据。该当事人表示认同,并当场签署了《当场处罚决定书》,缴纳了罚款人民币20元整。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周边的醒目位置增设3000个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并粘贴“废弃口罩专用”标识,实行袋装化定点统一收集,实行直运专线,密闭运输、随运随消杀。
请市民朋友们按照要求,
将使用过的口罩
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桶。
如果没有专用投放桶,
除确诊与疑似病例外,
普通市民使用后的口罩
应用密封袋或保鲜袋袋装扎紧袋口后,
投放到“有害垃圾”桶。
责任编辑:costn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