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苍南有序有限开放餐饮服务单位 疫情防控指引

关于有序有限开放餐饮服务单位

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关于有序有限开放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已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有序有限开放餐饮服务单位

疫情防控指引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阻断疫情、尽快恢复、全面提升”三步走战略,加快统筹推进餐饮业复工复产,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范围


  向社会开放的商业综合体、限上酒店、写字楼,沿街中西式快餐店、餐饮店、饮品店、糕点店等,在确保疫情防控举措到位的前提下,可有序开放堂食。


  二、复工条件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2.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域。


  3.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疫工作专班,落实专班专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疫举措。


  4.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健康信息“一人一档”,所有上岗员工健康状况必须经过严格核验,加强日常健康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食材食物方面


  1.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2.禁止采购、饲养或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3.对肉类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食材。


  4.后厨每样食材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保留48小时,并标明留样时间、食品名称,便于检查与追溯。


  (二)消杀通风方面


  1.开展清洁消毒。营业期间每2小时要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重点区域,以及各类扶手和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2.加强场所通风。营业期间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开门、开窗,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3.落实电梯管理。营业期间确保每2小时消毒一次,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尽量避免交谈,并酌情限制乘坐电梯人数,减少接触以防交叉传染。


  (三)经营管理方面


  1.严格体温监测。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绿码上岗,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上下班两次体温监测,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店内显目位置必须张贴本店员工当日健康状况及健康码状态。


  2.规范员工管理。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后厨人员必须佩戴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接触食物。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洗手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


  3.推广电子支付。收银台提倡电子支付,尽量不收取现金,但不得拒收现金。


  4.确保餐具卫生。餐具使用完毕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消毒,不得直接重复使用。为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使用,并提醒客人就餐前洗手,并配备洗手液。


  5.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各类红白喜事、酒宴等大规模聚餐活动。


  (四)用餐送餐方面


  1.信息登记到位。消费者凭当日健康码+体温检测后进店消费,除就餐期间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2.就餐规范到位。减少桌椅摆放,可采取隔桌安排就餐或一人一桌方式,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3.消杀保障到位。接待堂食用餐消费者后,应及时进行消杀,下一批消费者待消杀完毕后方可入座用餐。


  4.数量控制到位。严格控制进店堂食用餐人员总量,进店堂食用餐人数最高不得超过可容纳人数上限的50%。各餐饮服务单位应杜绝或减少排队等候用餐人员数量,不提供公用零食或设置临时排号区域,避免人员集聚。


  5.订餐送餐管理到位。支持餐饮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每日做好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的清洁消毒,所有外送食品必须张贴“安心卡”,标明后厨制作人员、食品打包人员、外卖配送人员实时体温,做好本人签字。


  四、加强管理


  1.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关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苍防办〔2020〕第40号)文件精神,做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机构组建到位、复工方案制定到位、员工信息排摸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安全生产保障到位、场所防疫消杀到位、疫情防控宣传到位,确保规范、有序、安全开放。


  2.各餐饮服务单位开放堂食的实行承诺备案制,向属地乡镇(平台)提交备案表后开放,其中,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商业综合体管理方统一负责备案。限上餐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向属地乡镇(平台)备案后,由属地乡镇(平台)将备案信息报县商务局(备案表见附件)。


  3.各乡镇(平台)要积极稳妥组织各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开放,做到“帮助一批、成熟一批、开放一批”,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举措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


  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防疫、卫生的业务指导。县市场监管局要负责做好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做好特殊时期餐饮业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引导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强化日常巡逻体系,加强全县餐饮业周边公共场所管理,做好瓶装燃气使用监督和指导。


  5.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未履行备案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一律责令整改。


附件:

苍南县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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